鹽城市國投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的國投商務樓物業勞務分包服務,擬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擇優選擇服務單位,有關事宜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國投商務樓物業勞務分包服務。
2、項目地址:鹽城市國投商務樓。
3、項目規模:本物業項目總建筑面積約80300㎡,其中地上十六層,地下一層,為人防設施和相關機房,區域內包括主樓、廣場、停車場和綠化等。
4、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5、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本項目分為一個標段,主要招標內容為國投商務樓物業勞務分包服務,具體承擔的工作包括重要會議保障、衛生保潔、秩序維護、停車場秩序管理、配電房、消控室、空調等設備機房人員值班、臨時點工的派遣等,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招標人保留對招標內容及要求進行適當調整的權利。中標人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標準和國家規定的標準,有沖突處,按高標準執行。
6、質量標準:按招標人的委托服務事項和服務考核細則(考核標準)進行物業服務,并承諾服務質量達到鹽城市物業管理示范大廈的管理標準。
7、服務期限:物業勞務分包服務期限為三年,每年經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合同,(開始時間以招標人指定入場時間為準)。合同期限屆滿前1個月,招標人根據對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考核情況及合同履行情況,再行決定是否續簽合同【如續簽合同,則開始時間以簽定合同日期為準且合同總價不變(續簽期內最低人員工資標準及保險不進行市文件規定的政策性調整);如未續簽合同,則在合同服務期限滿且雙方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后即終止合同,中標人在合同服務期限滿后按照國家相關規定5日內與新的物業服務公司完成交接工作(中標人應移交所有的檔案資料和電子文檔,經招標人驗收合格后方可退場)】。
8、本項目的最高限價為:315萬元/年。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是中國境內注冊的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獨立法人。
2、項目經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達到4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工業廠房)物業服務項目。
上述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
3、本項目要求投標項目經理不得有其他在管項目,投標時提供項目經理無在管項目承諾函。
4、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3年12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5、本項目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項目組其他成員按招標文件及招標人要求配備到位。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投標活動。
7、信譽要求
7.1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7.2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7.3 投標人應保證符合上述信譽要求,如被證明違反,除按招標文件處理,還將被視為不誠信行為,由相關管理部門按規定處理。
8、投標人在招標人之前的項目中履約時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標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責任自負。
四、投標人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的,招標人將拒絕投標報名。
五、本項目資格審查辦法采用資格后審,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六、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 4月 16日15時00分。請有意參與投標的申請人攜帶單位介紹信于投標截止時間前聯系招標代理機構獲取招標文件(地址:鹽城市范公中路89號嘉元廣場東區幢北17層窗口一;聯系人:徐女士,聯系電話:0515-88382020、15305101706),逾期不再受理。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市國投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世紀大道669號
聯 系 人:朱女士
聯系電話:0515-80552035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范公中路89號嘉元廣場東區幢北17層1719室
聯 系 人:紀先生
聯系電話:0515-88221719、13145100522
紀委監督電話:0515-80552012